金瑞杰工商财务代理-中小企业财税金融理财服务平台 海口工商局-海口税务局 会计从业协会 海口市新华信息产业孵化园 海口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 海南省商会协会

停业复业登记办理流程

发布者:金瑞财务    发布时间:2014-06-09    浏览次数:4
                                   停业复业登记办理流程

、停(复)业登记只适用于双定征收纳税人,查帐征收的纳税人不予办理停(复)业登记,其在核定的纳税期内如果无经营收入或其他收入的,应办理零申报。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在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期限内需停业时,应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停业申请。纳税人的停业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工作环节及主体程序

纳税人申请--税务登记受理岗(办税大厅)

、操作规程

一、停业报告 

纳税人停业前,需到税务机关领取并填写《停业报告书》,办税大厅税务登记受理岗封存纳税人相关证件资料后即时办理。
(一)办理封存未用发票、发票领购簿及已用发票缴销事宜;
(二)办理至申请停业起始日止的应纳税款清缴事宜;
(三)办理《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的封存事宜。

纳税人在报告停业期间经调查有经营行为的,不予核准停业状况,按正常户管理。纳税人超过停业期限未申请延期复业的,按正常营业纳税人管理。

二、复业受理 
纳税人停业期届满或提前复业时,应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复业登记,如实填写《复业报告书》,税务机关即时受理,登录复业信息,解封《税务登记证》正、副本,未用发票及《普通发票领购簿》等证件资料。
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延长停业登记申请,并如实填写《停业报告书》。

 

Copyright By Jinrui All Rights Reserved! www.jinruijie.net 版权所有
Tel:0898-66249152  Phone:13368989311  Email:ycy@jinruijie.net  QQ:295098512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新华南路5号海口市新华信息产业孵化园6楼(原海口市科工信局大楼)
海南金瑞杰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金瑞杰工商财务代理  海南省中小微企业一站式便携服务平台  琼ICP备14001008号-2
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