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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落实省局巡视整改意见情况的报告

发布者:金瑞财务    发布时间:2015-03-06    浏览次数:18
 

省局第一巡视组于2014年11月14日向我局反馈了巡视意见,在肯定我局工作成绩的同时指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针对性的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省局巡视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迅速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讨论,成立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整改实施方案,结合“不干事、不担事”专项整治工作,把巡视整改意见细化为9大类25条,按照部门分工,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责任领导和整改责任单位,要求各整改单位逐项对照,分析问题形成的原因,提出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立改立行。同时建立好整改台账,整改一项,销一项,力求全部整改到位。自整改工作开始以来,局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3次整改情况汇报会,听取各单位的整改情况汇报。现将巡视整改落实工作汇报如下:
一、巡视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对第一类:“四风”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等问题的整改如下:
1、理论联系实际不够的问题。一是大兴调研之风,创新调研新思路、新举措、新办法。局领导带队,对驻区32户大企业及外省20户企业进行走访调研,在为企业提供上门服务的同时,重点调研了影响洋浦税收前100强企业的生产经营,企业后续发展规划等情况,牢牢抓住了主体税源,为下一步实施有效征收管理打下了基础;二是加强对“两业”的调查研究。我局成立4个工作组,对全区16家房地产企业及64个5,000万元以上的建安大项目进行现场核查,提供了4份有价值的工作调研报告,对建安大项目实行列表式动态管理,房地产项目实行链条式管理,创新了两业管理新模式;三是认真研究洋浦区经济形势,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与财政、工商、国税、住建等部门进行数据比对,挖掘洋浦地区税收潜在增长点,以实干的精神推动税收收入任务完成。在洋浦经济下行、投资减少、国际原油价格下跌等不利因素叠加作用下,我局克服重重困难,全年组织税收收入18.266亿元,超额完成省局和洋浦管委会下达的全年税收收入任务。
2、(1)重部署轻检查,以会议落实会议方面存在问题。
经查找,该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各部门(单位)“立即办”的工作理念未完全树立,“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观点未形成,导致了部署与落实之间出现断层和工作滞后;二是各部门(单位)对应省局部门较多而人员较少,开展工作“心有余而力不足”造成工作的积压,例如税政科对应省局营业税处、所得税处等5个处室而工作人员仅有2人,工作多而人数少;三是督办工作制度不完善,督办仅在表面未深入,目前督办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在实际操作中仅能对公文系统中公文开展督办,由于部门之间缺少督办工作共享渠道,沟通机制不顺畅,督办人员对公文系统明文督办以外的其他工作事项有时不了解,无法开展深入的督办。
对此,我局细化了部署事项的督查督办,由局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全局督查督办,各部门(单位)设立内部督查督办人员,建立督察督办工作共享渠道,形成良性机制,将公文督办以外的领导交办、会议部署等事项列入督办内容,由办公室考核各部门(单位)督办情况,每月初发布《督办情况通报》,自整改以来,已发布了4期督办通报。
(2)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活动中出现的部分工作未按期完成的问题。
我们对此问题的原因进行了认真剖析,在于责任部门对“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这项重要工作的总体统筹安排和执行力达不到局党组的要求,虽然责任部门拟订了工作方案也及时呈报局领导审阅,但是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仍需完善,同时责任部门也未对文件在公文系统内的审批流转进行跟踪,导致我局的春风行动方案未及时发布,此事虽未影响此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却延迟了《方案》对行动的指导作用。
自“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活动开展以来,我局严格按照总局和省局的文件精神进行工作筹划和部署。一是制定了2014年的工作计划,要求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及税收政策,并对办税服务厅的相关工作制度进行了完善;二是落实延时服务制度,办税大厅于6月1日起推行延时办税服务,服务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中午12:00-14:30,部分窗口为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三是优化和完善纳税环境,增设配置了供纳税人使用的“手机加油站”、冰箱、矿泉水印有“洋浦地税”标识的备用雨伞和贴心的糖果,开通洋浦地税微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针对性的政策咨询,在大厅设立纳税人服务站和捐款箱,将服务与慈善事业结合起来,使纳税人实实在在感受到“春风”带来的温暖和洋浦地税人的真诚和爱心;四是扎实落实《纳税服务规范》试运行工作,制定实施分项应急预案、做好全员培训和宣传方案的制定实施工作;及时全面更新表证单书和填写范本;完善和更新办税大厅各项视觉形象标识;加强领导值班制度和监督巡查工作力度。开展预约服务,截止目前已完成2宗预约服务并直接受理为纳税人办理电话服务173宗;五是加大“双培”力度,开展“以考促学”活动,今年1至12月共举办培训班17期,培训323人次。进一步发挥纳税人学校的平台作用,根据纳税人需求及时开办各项专项培训。今年共举办纳税人培训班15期,共培训602人次;六是通过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加快系统平台建设,集中整合,加强培训,洋浦“三证合一”市场准入登记制度试点工作已于9月30日成功实施。
对于便民春风办税行动中存在的不足,我局及时进行整改:一是时刻以纳税人所需所想为目标,牢固树立纳税服务意识,主动为纳税人排忧解难,凡是涉及纳税服务的问题,一定通过沟通协调为纳税人解决好,减少纳税人办税成本;二是加强办税服务团队文化建设,增加综合知识培训,丰富和完善业务人员知识结构,提升为纳税人服务的能力;三是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在日常工作中要求业务人员做到熟知各项制度内容,深刻领会每项制度的实质内涵,真正做到入脑入心见行动;四是加强目标责任管理,在实际工作中,切实提升工作人员的执行力,不断强化目标责任落实;五是以“首问责任制”为切入点做好税收宣传和纳税辅导工作,明确服务范围,要求首问责任人对服务对象的涉税问题咨询给予解答或指引至具体相关工作人员负责。按照“首问负责、对口接待、内部流转、高效便民”的原则,规范首问责任制工作流程,通过建立《首问责任制工作台账》全过程记载首问责任的落实情况,首问责任人要对纳税人进行“一次性告知”和“二次办结”负责,并且将对首问事项的办理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围,与年度考核评比挂钩,对不按规定履行首问责任和办理首问事项的部门和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
3、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存在应付检查现象的问题。
对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存在应付检查现象的问题,我局已严格按照省局巡视组巡视意见进行整改。一是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执行党的群众路线。以改进洋浦局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成效为落脚点,深入开展“回头看”,持之以恒抓好教育实践活动长效机制建设,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公务员法》、《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规章制度,加强对自身工作的认识;二是把提高工作效率作为改进我局工作作风的切入点,加强党风政风行风规范检查;大兴实干之风,按要求做好省局部署的各项工作,抓紧抓早,抓出实效;三是以科学认真的态度、一丝不苟的精神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做好任免干部的考察材料,切实做到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杜绝应付检查的情况发生,加强人事部门、监察部门、办公室等部门的协作,检查绩效考核和督查督办事项各单位的完成情况,每月底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落实的情况是否存在应付现象。
对第二类: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上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的问题整改如下:
4、朱家青问题形成的原因:自2003年成立洋浦地税局以来,朱家青以生病为由长期不上班,由于手续不全,我局未批准其长期病假申请,并要求其补齐手续材料或回来上班。针对这一事宜,虽然我局已采取停发工资、电话联系、面谈、向上级汇报等措施,但还是存在干部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措施上不够硬、监督不力、把关不严等原因。
经整改,我局已着力解决该问题。一是理顺人员结构,本着对单位和个人负责的态度,经我局积极与省局及朱家青本人沟通,一致达成以辞职方式来解决问题的意见;二是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朱家青本人意见,与省局、洋浦人事局、社保局等相关部门了解辞职后社会保险关系处理问题,并及时与朱家青本人讲解政策,经朱家青本人再次沟通后,同意辞职后社会保险关系按规定执行;三是经请示省局,我局于2014年12月26日召开第二十次党组会议,经研究决定,拟同意朱家青提出的辞去公职申请,并已以文件形式上报省局,待批复同意后,再办理辞职相关手续。
5、新建办公楼建设的问题。结合第十次局长办公会议指示精神,基建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会议,分析汇总了工程进展迟缓原因,主要是:一是项目设计不周全,因经费不足,未考虑到配套工程、信息化工程及室外围墙、硬化、绿化等;二是配套工程重新立项、评估、设计、造价、招投标等占用时间较多;三是基建经验不足,对认价、增加工程量缺乏大胆,过于谨慎;四是资金申请手续繁杂,费时较多;五是施工方工作不到位,不按进度施工。
对新办公楼建设迟缓问题,我局整改如下:制定了推进工作进度计划,对架空层技术改造工程、办公室分配、空调移机购置、办公家具搬迁购置、窗帘购置安装、标识牌制作安装及协商安保提前进驻等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确立完成工作任务的时间节点,责任到人,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下步工作打算:一是洋浦管委会批复后架空层技术改造工程招标、开工建设及施工监督管理;二是按照进度计划着手空调移机购置、办公家具搬迁购置、窗帘购置安装、标识牌制作安装及协商安保提前进驻等工作。
6、干部职工保障性住房的问题。解决职工保障住房是关系职工利益的头等大事,潘家飞局长多次找管委会领导寻求解决,省局麦正华局长来洋浦调研时也向管委会领导提及此事。由于房源不足,管委会行政小区二期保障住房没有解决我局等驻区单位一般员工住房。在我局领导多次协调下,管委会答复下次政策性住房会考虑我局等住区单位,并拨付28套廉租房用以解决我局职工住房问题,目前已经入住。同时,我局加快周转房装修进度,目前滨海假日小区5套周转房装修已经结束,达到入住条件。职工购买政策性住房因洋浦目前房源不足暂无法解决有待下一步协调。下一步我们将做好对干部职工的解释工作,加强与管委会的沟通,积极争取房源。
7、缺少业余文化生活等问题。已由工会征求职工意见,制订2015年干部职工业余文化生活计划,除经常性的干部职工活动,如羽毛球、足球、篮球、健身等项目外,每月组织一项干部职工喜闻乐见的活动。
对第三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如下:
8、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2014年我局建立健全多项廉政制度,如《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和《廉政谈心谈话制度》等,对于虽有制度,担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我局将重新审视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加大制度的宣传和完善修订力度,建立起完善的管理、跟踪监督、检查考核机制,同时由领导带头执行,明确责任,层层落实,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9、反腐倡廉教育开展不够深入的问题。针对该问题,我局于2014年11月中旬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要求干部以省局编印的警示教育读本《铁窗泪》及近期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不干事、不担事”相关问题的通报,以及结合新华社新华视点刊载《税务局长“失联”真相是什么》一文等为学习内容,各单位负责人为活动召集人,我局警示教育活动要求,在个人阅读的基础上,自选案例组织一次集中学习;以部门为单位根据学习的内容组织一场学习交流活动;每个人撰写一篇读书心得体会。并将每年开展一次此类活动。同时充分利用省局廉政文化馆、廉政视频和海口监狱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等载体,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10、廉政文化氛围不够浓厚的问题。我局着手制定廉政文化宣传计划,目前已在各办税服务厅、楼梯、过道、办公室等安装廉政格言警示牌46个,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氛围。拟下步在会议记录本、笔记本上印制廉政格言、电子显示屏播放廉政格言警句和印制宣传画册等,通过多形式宣教,营造浓厚廉政文化氛围。
11、廉政风险防控手段比较单一的问题。我局加强廉政防控工作部署,一是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工作,充分运用省局廉政风险防控系统和权力运行公开平台,每月初由监察内审科提示和抽查廉政风险预警信息;二是充分发挥外部监督的作用,设立举报信箱、认真落实特邀监察员制度、运用省局勤廉测评系统,邀请纳税人参与测评等方式开展外部监督;三是梳理各项权力运行流程,制订权力运行流程图,查找权力运行过程中易发风险点,制订风险防控措施,出台追责制度,规范权力运行。
对第四类:纪检组和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执行有欠缺问题的整改如下:
12、我局已于2014年3月19日党组会议(浦地税党组[2014]6号)上做了分工,纪检组长已不担负除纪检监察工作之外的有关业务工作,另担负的其它工作已作调整。
对第五类:税收征收管理有不到位的地方问题的整改如下:
13、建筑安装业征管有漏洞问题。
该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是:海南省洋浦开发建设控股有限公司(有代扣代缴税款资格)不知有“预付工程款按收讫营业收入款项的次月申报纳税”的规定,对预付账款的营业税纳税义务及纳税时间认识不到位,致使工程启动款15533万元未按规定纳税,企业甚至提出不能加收滞纳金的要求。
对涉及税款的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4个工作组,分别由4个副局长带队,对全区16家房地产企业64个5000万元以上的建安大项目进行现场核查,深入了解企业情况,把项目名称、建设方、施工方、总包、分包、甲供材、工程进度、工程付款、开票和纳税进度、工程结算和税款结算等要素列入表格,按表格所列内容实行动态管理,以便更好地分析税源和掌握税源,及时征收管理。核查中发现海南省洋浦开发建设控股有限公司(有代扣代缴税款资格)帐上有预付工程启动款15533万元,分别于2013年11月预付给海南第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866万元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冶金建设公司4723万元、2014年1月预付给海南第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944万元,尚未代扣代缴税款。经过我局多次上门催缴,进行税收知识宣传解释后,该公司于8月27日依规定补缴预收工程款应缴税款498万元及滞纳金56万元。
14、甲供材项目的纳税情况跟踪清理不够及时的问题。
该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对甲供材应缴营业税,部分建安企业对此无相关认识,且针对该项税款并未计入预算,致使未按期申报且不配合征收工作。
根据巡视组提出的工作建议,我局加大对甲供材料工作的核查力度。对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中国石化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和中海石油海南天然气有限公司等大项目企业的施工建筑项目开展专项清理工作,基本上掌握了相关施工单位甲供材情况,茂名瑞派石化工程有限公司2月17日缴税435万元和中石化第五建设有限公司6月18日缴税112万元。6月以来,4个核查工作组进一步核查,多次与涉及甲供材的有关单位约谈,实地核查对比甲供材清单分清设备与材料,确定甲供材应纳金额及应缴税款766万元。茂名瑞派石化工程有限公司12月8日缴税194万元、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12月17日缴税242万元、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12月22日缴税128万元,共计缴税564万元。中石化第十建设有限公司202万元因款项未及时到帐无法实现入库,计划在次年申报缴纳。
由我局征科科、直属分局和新都分局组成专项工作组,对中国石化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所涉及的甲供材进行专项核查,正在对甲乙双方提交的设备材料清单进行核实清理中,清理后立即追缴税款。
根据巡视组提出的工作建议,我局对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中国石化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和中海石油海南天然气有限公司等大项目企业的施工建筑项目开展专项清理工作,基本上掌握了相关施工单位甲供材情况,茂名瑞派石化工程有限公司2月17日缴税435万元和中石化第五建设有限公司6月18日缴税435万元。我局成立的4个工作核查小组深入企业核查,多次与涉及甲供材的有关单位约谈,实地核查对比甲供材清单分清设备与材料,确定甲供材应纳金额及应缴税款。
为杜绝今后出现以上问题,我局将在今后工作中加强税收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税收业务技能,掌握“两业”涉税风险点,不断提升“两业”税收征管能力。同时加大巡查力度,每周安排下户不少于二次,及时掌握新增项目信息。进一步加大甲供材清查工作,约谈纳税人,提供咨询解释文件,现场核查清单等,做好甲供材核查清理缴税工作。就琼地税发2014[198]号《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涉税风险点的通知》及琼地税发2014[172]号《关于建筑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的通知》这两个文件,开展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企业培训学习,对每个涉税风险点一一解读,帮助纳税人熟悉税法、依法缴税、防范税务风险。
15、对离任审计中征管问题的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关于“洋浦财通实业有限公司未缴土地使用税”的问题。
洋浦财通实业有限公司购买的土地位于洋浦经济开发区D5A区内(证字第T00694号),土地面积为8513平方米,该土地至今因搬迁问题未能使用,造成企业因政府原因而不能使用的土地要求其缴纳土地使用税存在抵触。2013年1月6日已通知纳税人到税务机关说明相关情况并对其宣传相关的税收政策,要求企业提供房地产证件等确认资料。2013年3月该企业已补缴完所欠缴的税款及相应的滞纳金合计50416.12元。其中:城镇土地使用税42565元,滞纳金7851.12元。
(2)关于“洋浦控股建国酒店有限公司未缴土地使用税”的问题。
洋浦控股建国酒店有限公司是海南省洋浦开发建设控股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经核实该块土地的土地使用税一直由其总公司海南省洋浦开发建设控股有限公司汇总缴纳。
(3)关于“海南畅普塑胶管业有限公司未缴土地使用税”的问题。
海南畅普塑胶管业有限公司是洋浦管委会招商引进的生产性企业,2011年5月经管委会批准取得位于洋浦兴浦路与瑞洋路交叉路口东则的土地(证号:T01031),土地面积26666.57平方米,该公司至今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和缴纳2011年6月至2014年12月的城镇土地使用税。2013年4月22日已经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浦地税限改[2013]178号)。其后的管理过程中,税管员多次到该公司正在筹建的工地进行调查,但都没人在,工地已关门停建。经多方了解到该公司法人在三亚因交通意外已故,公司至今处于无人管理状态,相应的文书也无法送达。2014年年底,经多方联系到公司原法人远在东北的儿子,其了解情况后表示一定积极主动配合,正加紧筹款1月份前来我局接受处理。2015年1月6日已给该公司下达了《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浦地税限缴[2015]1号)。
对第六类:纳税服务有待进一步加强问题的整改如下:
16、(1)纳税服务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的问题。
纳税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还是税收宣传的方法还不够丰富,宣传渠道还不够多,近年来,虽然在税收宣传方面也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宣传效果还远远未能满足纳税人需求,造成了税收信息不对等的情况。对此我局将着力进行如下整改:
一是着力“双培”,夯实纳税服务基础。首要是提高干部职工业务素质,通过采取集中学习、集中讨论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加强练习,为提高纳税服务技能夯实基础;开展“以考促学”活动,加强对政策的学习和掌握,及时全面按照最新政策法规办理各项涉税事宜,确保执行政策准确无误。
二是提升纳税人纳税业务水平。进一步发挥纳税人学校的平台作用,帮助纳税人正确掌握税法,引导纳税人依法纳税,构建和谐征纳关系。根据纳税人需求及时开办各项专项培训。充分发挥纳税人学校的平台作用,通过“授课+咨询+座谈”三位一体的新模式,与纳税人进行广泛、深入的交流与沟通,搭建起纳税人学习税收政策、业务技能提升、密切税企联系的新平台;扩大纳税人学校师资力量,有针对性和选择性地走进高等专业院校或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纳税人开展培训,保证纳税人学校培训质量不断提升。
三是集思广益,优化纳税服务环境。设立“大厅主任专线”,将办税服务大厅办公电话向纳税人公开,由主任直接接听受理纳税人咨询电话,及时有效解决纳税人涉税问题;编制“爱心小贴士”,将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所需的资料制作成清单小贴士,在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的同时,为纳税人送上“爱心小贴士”,解释并提醒资料内容和作用;继续强化纳税服务,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延时服务”、“预约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纳税服务制度,积极做好规范执法与纳税服务的有机结合;同时大力助推洋浦“三证合一”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切实为纳税人减负增效。
四是创新载体,提升税收宣传实效,创新宣传载体,将开设的3个分局税企QQ群整合为一个大的局税企QQ群,以达到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的作用;拓展宣传形式和内容,丰富宣传方式,拓宽宣传范围,落实“税法宣传从娃娃抓起”的思想,将税收知识带入小学校园,培养广大民众的纳税意识。
五是扎实落实,深化政务公开。继续深入推行“阳光办税”,积极打造阳光办税环境,坚持依法治税,严格责任追究,细化执行标准;通过洋浦电视台、门户网站、QQ群、微信平台、LED显示屏、宣传栏等形式发布税收政策和办税流程,及时通知公告,公开局长邮箱、电话,公开信访、监察和投诉电话,接收纳税人建议意见,使征纳双方互知互信,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通过“局长大接访”、“局长在线访谈”、税企座谈会及领导值班制度和监督巡查工作制度的扎实落实,依靠社会力量和内容监督体系对税收执法和纳税服务工作进行监督,确保纳税人合法权益得到维护;认真学习践行《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理顺办税流程,简化办税环节,合并所需资料,以首问责任制、限时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等制度的贯彻落实为抓手,规范服务形式,减少纳税人办税成本。
(2)对回复企业税收减免申请事项进行清理,未回复的及时回复,不能回复的说明原因的问题。
对回复企业税收减免申请事项上,因有些涉税事项申请我局不能明确回复,需要向省局请示,有时省局的回复不够及时,导致不能对纳税人的申请不能及时回复;对政策较明确的申请事项,有时由于其它工作较多,未能及时召开税收专题会议,导致对企业的申请事项回复不及时。我局对企业税收减免申请事项,书面申请的能及时答复的,以书面形式回复,对政策把握不准的,向省局提出书面申请,待省局批复后,及时告知企业。2014年我局共向省局请示并受到批复的事项有3项,向省局请示尚未批复的事项有2项。由我局批复的事项1项。
对于此类事项,我局一是加强与省局的沟通联系,争取省局能尽快批复,及时告知纳税人;二是政策较明确的涉税申请,及时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召开税收专题会议,及时回复纳税人;三是对纳税人口头咨询的涉税事项,能当场回复的,予当场口头回复,不能当场回复的,建立好台账,待请示省局后回复。
对第七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问题的整改如下:
17、我局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相关规定,但是在具体落实过程中,民主集中制的质量仍有待提高,究其原因:一是民主集中制理论学习还不到位,教育宣传效果还不能令人满意;二是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等方面发扬民主还不够;三是深入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形式还不够多样;四是酝酿环节征求意见范围还不够广泛。
对于今后我局加强民主集中制方面,一是加强思想教育,着力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不断增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紧密联系干部思想和工作实际,系统深入学习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理论、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增强执行中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健全制度,完善民主决策程序,制定《中共海南省洋浦地方税务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明确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推动党组决策的科学性;三是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发扬民主。会前通过公示决策事项、征求意见、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为科学决策奠定基础;四是充分酝酿,集思广益。凡涉及重大人事任免问题,始终按程序办事,充分发扬民主,把握好“个别酝酿“重要环节,不仅是班子成员之间进行充分酝酿、沟通,还要通过组织部门广泛征求有关部门意见,调动班子成员、广大群众积极性,充分听取合理意见,形成选人用人良好氛围;五是坚持党组会讨论制度,强调研究重大事项时,班子成员必须人人发言,个个表态,不表态不形成决议,保证决策质量;六是强化纪检监督职能,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建设,监督党组的决议执行。
对第八类:选拔任用干部的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如下:
18、(1)龙册洪提任征收管理科科长时间问题。我局于2012年12月日进行正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选拔,经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环节,于2012年12月27日召开第十一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竞争岗位任职人选(办公室主任、干冲地方税务所所长),同时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经过党组充分酝酿研究,通过了选拔征收管理科科长职务的动议方案,按照后备干部一年内有效规定,推选参加竞争上岗获得第一名、第四名的后备干部龙册洪、刘伦辉为候选人,于2012年12月27日召开第十二次党组会研究决定龙册洪任征收管理科科长,并按程序进行拟任公示。由于记录时误把时间写成了2012年12月28日,导致出现征管科科长龙册洪提任出现先公示后开党组会研究程序颠倒现象。
(2)关于缩小民主推荐范围的问题。2013年8月21日,根据我局正科级领导岗位(事业编制)出现空缺及工作需要,经相关局领导进行充分酝酿讨论,通过了电子税务管理中心主任岗位动议方案,并于2013年8月30日在全局范围内进行职位公告,选拔任职资格参照公务员正科级领导职位条件,后经请示省局,事业编制部门负责人可由事业编制人员范围内选拔,经汇报局党组同意后,电子税务管理中心主任岗位选拔候选人范围调整为事业编制人员,并在民主推荐大会上向全局人员做了解释说明,我局事业编制人员共3人,只有张少华一人符合任职资格条件,因此进行了等额民主推荐。存在问题是由于职位公告没有及时更改。
为避免今后出现类似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我局一是改进工作作风,务实工作基础,树立“组织工作无小事”的责任意识;二是进一步规范流程落实干部选任制度,严格按照选任制度规定的流程做好动议、资格审查、民主推荐、个别谈话推荐、民主考察、党组票决、各阶段结果公示等选任环节,该执行的坚决执行;三是严格执行任期制度,试用期干部一般不作调整,任期制干部一般在任期满后才能调整等规定;四是加强组工干部的业务学习和培训,进一步熟读掌握新《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项制度规定;五是严肃纪律,加强监督,透明运作,坚持在选拔任用工作中做到“六个公开”和“三方监督”,“六个公开”即公开选拔职位、公开职位条件、公开选拔情况、公开工作程序、公开意见反馈途径、公开每个阶段结果,增强决策过程的透明度,切实提高干部选任的群众认同感;“三方监督”即纪检组长、监察内审室、干部群众共同监督,强化选拔任用的内部监督力度,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
对第九类:日常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主要是在财务管理和党务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如下:
19、单位往来款长期挂账的问题。由于往来暂付款时间跨度长,财务人员变动大,账务也已移交给会计管理中心管理,为了全面摸清往来款的情况,我局对历年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的原始凭证进行查阅和复印,并对相关经办人员进行了询问了解,根据了解到的情况,将往来的暂付款分项写出说明,并让经办人或证明人签字确认。
目前,我局长期挂账的往来暂付款有3笔,涉及金额72661.70元,其中:征管系统软件款项65000元,报刊征订费3661.70元。油款押金4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1)征管系统软件暂付款情况。我单位于2003年10月15日与成都托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购买“托普税务一体化管理系统软件”合同,订购总价款为人民币70000元(大写金额:柒万元整)。按合同约定于2003年10月30日转账支付定金30000元,2003年12月11日该系统在我单位安装使用后又转账支付35000元,以上两笔付款合计65000元,合同约定该系统正常使用一年后,由托普公司开具总价款发票,报账后再支付余款5000元;由于托普公司未能及时提供发票,且该系统于2005年12月31日停止使用,合同未能完全履行,我单位转出的65000元在财务处理上记账为暂付款。现经联系该公司项目主管,得知托普公司已破产倒闭,无法提供发票入账。
(2)2003年度我单位与6家报刊发行单位征订业务报刊,转账支付征订款共计3661.70元,征订方式为先付款后开具发票,我单位付款后未收到对方的发票,征订的报刊已送达我单位,因款项涉及年限已久,现各报刊发行单位已无法提供发票。
(3)我单位在2003至2004年期间分别与海口国贸加油站、海口岛州贸易公司有加油业务往来,按油站要求交付押金共计4000元,现经询问了解,这2家加油站现已撤消,无法联系追回押金。
以上所述的暂付款项已有10年账龄,经省局巡视组提出该问题后,局党组已上会研究做坏账处理,并上报省局计财处待批。
20、固定资产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
通过分析我局固定资产管理模式,产生问题的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会计管理中心登记固定资产信息不清晰。我局于2014年开展固定资产盘点工作时发现,部分固定资产信息缺失,账实核对;二是资产管理经验不足。办公室先后进行了四次登记清理工作,但由于固定资产清理程序复杂、工作人员没有经验,工作进度相对较慢,固定资产盘点清理效果不好,不能及时发现管理中的漏洞;三是没有专职管理人员,固定资产管理由办公室文员兼职,兼职人员岗位工作量大,对固定资产粗于管理,工作不到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现已聘请海口中天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局固定资产进行清理,目前已完成资产清算工作,并制定鉴证报告。目前,已组织办公室、计划财务科、电子税务中心和监察内审科等部门讨论解决方案,待省局下发批准我局固定资产清算鉴证报告后,就能开展评估、报废、清理、核销、消帐等工作。按照巡视组巡视意见,我局已着手制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待省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下发后再进行修改发文。
对于今后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我局将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执行,一是待省局下发批准我局固定资产清算鉴证报告后立即开展评估、报废、清理、核销、消帐等工作;二是规范管理,实行日常检查、年度盘点;三是出台我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配备专职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规范固定资产管理。
21、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根据会议记录的有关规定要求,完善规范会议记录、纪要。
经查找,我局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主要是:一是缺少专门记录人员,2014年7月之前我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基建会等通由办公室负责布置会议室整理记录出具会议纪要等会务工作,由于会务管理人员不足,专职记录人员配备不齐,在完成日常工作的前提下会议记录质量无法保证;二是工作人员会务经验不足缺少会议记录的相关知识,字迹潦草;三是缺少针对文秘的培训,导致未能完全按照要求做好会议记录,缺乏针对性与专业性。
结合省局巡视组巡视意见,2014年第十二次党组会议要求,一是对各类会议工作程序进行了分工;二是局务会及局长办公会议记录、纪要由办公室完成;党组会议、理论中心组会议记录、纪要由组织人事科完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会议记录、纪要由监察内审科完成;基建会议记录、纪要由基建办公室完成;业务会议记录、纪要由各主办业务部门完成;三是规范会议记录,严格按照会议记录相关规定,字体工整、不留空白、原原本本记录会议内容;四是各会议记录由记录人完成后,交各部门负责人或主办会议负责人进行初审,经分管领导复审后,报主持会议领导审批;党组会议记录审批后,由各党组成员签字确认;五是及时办结,各会议记录审批后,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会议纪要发文。
同时将文秘相关业务培训列入2015年培训计划,进一步规范文秘工作程序,并购置《税务公文处理实用手册》、《最新党政公文写作小百科》等书籍,培训文秘人员学习公文知识,了解公文处理程序和方法。今后我局将实行定期检查会议纪录制度,及时纠正借漏,避免会议纪录不规范现象发生。
对第十类:“不干事、不担事”突出问题整治自查自纠作风纪律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如下:
22、个别同志在思想上对纪律作风问题不够重视,不能严格遵守职业操守,认为偶尔迟到,早退影响不大,对于请销假制度没有足够重视,另外我局在请销假制度的执行上还不够到位。我局结合开展“不干事、不担事”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队伍的职业操守教育,对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学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和部门形象上存在的问题,做到经常性自查和自纠。目前,我局已在局一楼和二楼安装了指纹考勤机,对上班纪律进行考勤,并将考勤和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等工作结合起来。
23、对于个别同志对工作积极性不高,责任心不够强,工作上不在状态的问题整改:一是进行合理的分工安排,目前我局已对部分岗位进行调整,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二是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三是加强纪律作风检查,对出现上班时间上网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的同志予严肃处理。
24、对于个别工作人员不及时佩戴工作牌,不按规定着制服上岗,甚至有着装不整齐的问题整改:我局着力加强党风政风行风规范检查,同时邀请特邀监察员对我局进行监督检查,通过视频监控进行监督检查,继续开展“纠察队”的纠察工作,加大日常巡查力度,每周不定期检查,同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违反纪律作风行为,坚决做到问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杜绝好人主义,确保纪律作风得以转变。
25、有的同志对待工作一般性应付,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工作不积极不主动的问题。我局结合绩效考核工作,加强监察、人事、办公室等部门的协作,建立督察督办制度,规定督办的内容和方式,坚持每月督察督办1次,督察督办后进行通报,每季度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比讲评,重点检查落实的情况是否存在应付现象。
二、责任追究情况
按照省局巡视组巡视意见关于责任追究的工作要求,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组织专门会议讨论追责问题,对相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发生的过错行为,实事求是地剖析问题形成的原因,核实调查和划分责任,充分考虑过错行为的不同性质、不同情节、后果,分别给予责任追究。经会议讨论,对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分别予通报批评、局务会议通报、分管领导谈话、局长当面谈话等形式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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