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晚12点左右,陵水县工商局新村所所长陈方元接到投诉电话,消费者刘女士称其一行70人在陵水县新村镇新民路海湾致家度假公寓入住期满后,对需赔付的酒店损坏物件价格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产生纠纷,因当事人第二天将要离岛,要求工商部门尽快协调解决。
因该投诉涉及人员众多,为避免矛盾升级恶化,该局当即启动应急预案,由党组书记、局长李志斌带领分管副局长龙岩竹、12345负责人陈应余及应急小组成员陈方元、陈杰、黄良孟等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经调查,双方产生纠纷的原因是消费者认为海湾致家度假公寓从押金5万元中扣除住房费后仅退还8960元不合理,应退还9920元,多收取了960元。经该局执法人员及新村边防派出所执法人员的耐心协调,至凌晨1点多,被投诉方同意退还多收取的960元。
调解结束后,消费者刘女士发来感谢短信称:“非常感谢陵水工商部门,你们这种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让我们非常感动,为你们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