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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可奖50万元

发布者:金瑞杰    发布时间:2022-06-15    浏览次数:1

6月13日,海口市科工信局下发通知,2022年海口市高新技术产业扶持奖励资金申报启动。5类高新技术企业及机构可自愿申报,其中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可获50万元奖励。企业申报日期截至6月22日。

申报范围:

2021年度海口市首次、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

省外整体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

符合申报重点产业发展补助的高新技术企业;

引进高新技术企业的服务机构。

奖励金额:

1、对海口市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对再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2、省外整体迁入海口市的高新技术企业,符合自贸港产业发展方向且具有一定规模和成长性,经省科技厅确认并承诺10年内不迁出海口市,给予50万元奖励。对上述落户海口市重点产业园区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年给予实际租用办公用房房租补助,3年累计房租补贴不超过10万元,企业不得重复享受园区相关房租补贴政策。

3、在海口市辖区以外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将注册地、纳税地迁入海口市的,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00万元奖励。(本奖励与第2条仅可选择其一)

4、对新设立的实缴注册资本2000万元以上的集成电路设计、封测企业,按不高于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5%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新落户的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5G等新一代核心技术领域企业,年市级财政贡献达200万元(含)以上、且连续两年增幅均超过30%的企业,按上述两年新增市级地方财力贡献的3%给予成长奖励,奖励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新落户海口市的服务外包企业,当年服务外包业务执行额达到5000万美元、2000万美元、1000万美元、500万美元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存量企业当年服务外包业务执行额达到上述规模,且增幅超过20%的企业,按照以上档次给予奖励。

5、经市科工信局确认,中介机构每成功引进一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可获奖励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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